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重要战略,写进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面对信访形势的新变化,如何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提高对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认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中央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信访工作的关键,明确了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但是,我们乡村居民,也包括我们的乡村干部,目前对于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性认识尚不够,尤其是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形势下信访形势认识不够。因此,亟待提高乡村居民,尤其乡村干部对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认识。一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营造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乡村干部居民对依法解决信访问题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法律培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用自己依法办事、依法处理信访工作的行动影响群众。三是精准施策,提高乡村居民依法信访、遵纪守法的意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完善信访工作的法律制度体系
当前,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保障体系尚存在不足。现行的《信访条例》是2005年5月1日施行的,只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尚未从国家层面立法,同时,一些基层信访工作者认识到,《信访条例》中的若干规定已经滞后于现实。为了适应信访形势的需要,各地各部门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制度,在信访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存在着大量不规范的现象。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系统的法律保障体系,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一是加快《信访法》的立法进程,及早出台实施;二是各级政府抓紧制定完善信访工作的行政法规,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运行机制;三是加大有关刑事法律完善及司法解释的力度,加大对涉乡村公职人员履行职务、涉农资金、涉生态环境、涉耕地等领域犯罪行为及群众非法信访、聚众闹访、以访牟利的惩戒力度,为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提供司法保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必然面临许多新形势和新问题,比如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地位,确认其市场主体资格,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明确绿色发展原则等,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同时,必然产生新的矛盾,发生的新问题,对信访工作带来新的考验。因此,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势在必行。一是进一步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诉讼与信访交叉、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严重影响正常信访秩序,也损害司法权威。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对于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和法治生态,积极、稳定、可持续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信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坚持诉访分离,是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原则,积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结论;对于无法纳入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问题,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二是引导乡村居民依法表达诉求。群众通过信访方式表达诉求,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法制框架内、法定渠道中进行。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乡村居民依法表达诉求的渠道,在优化传统信访渠道的同时,构筑网上信访新平台,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维护权益途径更加便捷有效。通过各种形式,引导乡村居民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提高群众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三是严格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法治是处理信访问题一种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要想从根源上寻找解决方法,必须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对于群众诉求合理的,一定要想方设法解决到位;对于确有生活困难的,一定要帮扶到位;对于违法上访,缠访闹访,甚至聚集闹事,冲击国家机关的,一定要处理到位,触犯刑事法律的,要惩治到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工作,依法解决好信访工作,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以高度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树立法治思维,掌握和运用法治方式,依法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信访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商希特 (作者单位:赵县谢庄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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