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26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沧州运河检方全面梳理排查办案风险隐患

确保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不走过场

河北法制报讯 (李志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开展以来,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突出案件评查重点、创新评查举措、细化评查标准,认真梳理查找办案环节“风险点”,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达到见实效、治根本的目的,推动查纠整改环节稳步见效,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突出评查重点,做到“底数明”。该院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回起诉、改变定性、起诉后判无罪等五类重点案件,梳理清点出重点案件779件,确保每个检察官、每个业务类别全面覆盖。聚焦检察办案环节的关键点、风险点,对75件立案监督案件、372件不批准逮捕案件、4件绝对不起诉案件,深入开展问题排查、隐患分析。

创新评查举措,做到“路数清”。该院适时召开重点案件评查工作推动会,明确评查原则、评查标准和评查方式,统一思想、分解任务,确保教育整顿“六查六看六改”的要求得到真正落实。通过部门自行评查和全院集中抽查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重点评查与交叉评查相结合方式,组织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参与案件评查,将评查案件交叉分配,实现一案多人同时评查,确保评查到位、不走过场。

细化评查标准,做到“效果好”。该院认真学习研究交叉评查工作培训内容,着力细化评查标准,利用评查辅助软件,力求评查工作达到最好效果。着重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方面对办案质量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细分评查、评定。对办案人员落实司法办案理念能力、证据审查运用能力等方面进行内涵式评查。同时要求“一案一评查、一案一表一报告”,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通过补短板来实现整体案件质量提升。

注重结果运用,做到“结果实”。该院对评查出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监督,在听取业务部门和办案检察官意见后,将评查结果进行全程全域全员通报。将问题清单转化为任务清单,以台账方式予以记录并逐案制作清单,反馈给承办部门,将问题台账转化为整改台账,要求相关部门及责任人逐项整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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