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家忱
5月12日,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打开放置在辖区某学校校园内的“线索信箱”,有一封信引起了检察干警的注意。
“老师,我昨天被朋友拉到一个微信群里面,里面有人卖电子烟。一会儿就有几个人要加我为好友,都是想卖给我电子烟的。那个电子烟很漂亮,但是老师教过我们,电子烟对身体有害,我没有买。老师鼓励我们要勇于捍卫自己的权益,要为打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拿到这封信后,路南区检察院迅速启动调查,通过走访摸排,掌握了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规经营行为线索,现已对此问题立案调查。
“线索信箱”是由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与共青团路南区委、区教育局共同制作,用于收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线索。
“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来看,一些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容易让未成年人沾染不良习气,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办案检察官介绍,这些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十分隐蔽,给调查取证带来了困难。为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清理不良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干警认为有必要打造检察机关与未成年人直接沟通的渠道,因此诞生了“线索信箱”。
“这封信让我们看到了来自未成年人本身的力量,也看到了‘线索信箱’存在的必要。接下来,我们将在全区中小学校园内推行‘线索信箱’,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的大格局。”路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袁琳琳对该项工作的开展予以肯定,并就延展工作效果提出明确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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