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莉
“感谢涉县检察院,你们的救助和关怀不仅让孩子在受伤害后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还在我和孩子生活最困难的时候,帮我们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真是太感谢你们了!”5月17日,涉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前往被救助人小兰家中发放司法救助金时,小兰的妈妈满怀感激地说。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涉县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做到“应助尽助”。今年4月,该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一起案件的被害人小兰(在校学生)由其母亲独自抚养,小兰母亲在家务农,靠卖一些农产品勉强支撑生活。
了解到小兰家的这一特殊状况,检察官告知小兰的母亲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当事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涉县检察院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由未检检察官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检察官一同深入到小兰家中、户籍地派出所、村委会、乡镇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生活现状、收入情况、面临的困难和贫困原因。为了保护被害人的隐私,检察官所有的调查都采取不开警车、不着检察制服的形式进行。
核实完情况后,检察官迅速向检察长作了汇报,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向县财政局申请司法救助资金。仅用了一周时间,为小兰申请的5000元司法救助金就拨付到位,切实帮助她解决了生活和学业上的难题。
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后,涉县检察院的未检干警仍然时刻牵挂着小兰,每隔几天就会拨通小兰母亲的电话,询问小兰的情况。通话中,检察官了解到,经过和检察官的几次谈心后,小兰逐渐走出了阴霾,她还对妈妈说要好好学习,“长大了也要做一名检察官”。
小兰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父母在其年幼时离异,她比同龄人过早地承担了超出其年龄的家务,七岁就帮妈妈烧火做饭,好让在田里辛勤耕作的妈妈回家能吃上一口“热乎饭”。上学后,她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用小兰自己的话讲就是:“那个时候,虽然生活贫苦,但有妈妈陪伴,再苦也是甜的!”
可是,生活似乎并没有怜惜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和乖巧上进的女孩。小兰受到侵害后,脸上再也没有笑容,成绩一落千丈,她不敢告诉妈妈,深夜里一个人在被子里偷偷哭泣……
案发后,涉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征得小兰及其母亲的同意后,针对小兰的应激性创伤进行心理疏导。几次谈心后,小兰的情绪有了明显的改善,小兰的妈妈说:“孩子现在又能静下心来学习了,晚上做噩梦也渐渐少了,上个月还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演讲和朗诵,还在文化节主持人大赛中荣获一等奖。感谢检察官,真是谢谢你们,我的孩子又‘活’了。”
让每一个孩子都平安健康快乐长大,一切为了孩子,一切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原则。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是一头系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更是发挥检察职能,彰显检察温度,释放司法温情的具体体现。去年以来,涉县检察院先后对5名类似救助申请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万元,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困难,传递司法温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广大群众尤其是被害未成年人家庭深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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