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02日
第03版:民 生

卖房后房价上涨 原房主拒不过户

省会桥西法院依法审执解难题

河北法制报讯 (李建永)5月中旬,当事人张某特地来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向行政庭庭长齐玉华和执行干警张增运赠送了锦旗和感谢信,连声说:“感谢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为我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解决了长期困扰我的难题。”

5年前,张某购买了同村段某的拆迁安置房。2020年,张某欲让段某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发现该房屋已办理在段某儿子名下。双方协商无果,张某遂将段某诉至石家庄桥西法院。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主审法官齐玉华首先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段某认为房价上涨,张某应进行溢价补偿,张某则拒绝给付。虽经法官多次沟通调解,并释明房价上涨并非拒绝履行合同的法定理由,但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当机立断,及时作出判决,判令段某及其儿子协助张某办理过户事宜。

然而法院判决后,段某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桥西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增运收到案件后,本着让双方冰释前嫌、睦邻友好的理念,会同主审法官齐玉华再次悉心做段某的思想工作,向段某释法明理,让段某解开心结的同时,知晓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和拒绝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段某被法官和干警真诚的工作态度感动,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并于4月份配合张某完成了过户手续,使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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