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02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石家庄市长安区部分停车场存在无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现象,部分停车场供需矛盾突出——

公益诉讼听证会破解停车难题

图为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现场。  樊一鸣 摄

□ 张良

5月27日,省检察院和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召开“机动车停车场规范管理”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出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听证。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连军主持听证。

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过程中,我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停车难”问题,长安区检察院围绕辖区内停车场管理问题依法开展了专项调查,启动了相关取证工作,力争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

听证会上,长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时保喆依法就长安区停车场规划、管理现状等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适用等做出案情说明。据悉,目前,长安区辖区道路外公共停车场(地面)216个,泊位数10317个,停车场收费方式为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智慧泊车采用政府定价的方式,道路外公共停车场和配建车位采用市场调节价的收费方式。经过前期缜密调查,发现部分停车场存在无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自有产权停车场未到交管部门备案、部分自有产权停车场没有营业执照、占用公用资源划车位线、部分停车场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长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就缓解“停车难”问题介绍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现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表示下一步将梳理完善道路停车场登记备案工作,严格抓好整改落实。

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针对停车场收费管理问题阐明了相关规定,表示将积极履职,严格落实,监督停车场收费规范有序。

“在执法中,行政机关还要考虑市民停车需求,解决好供需矛盾,规范停车场收费和管理,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办案检察官在介绍案情中指出,行政机关不能简单执法,要做好科学统筹,建议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范停车场经营行为,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维护有序的省会市容环境。

听证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分别发表了意见建议。“停车场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有关行政部门以及每一名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针对停车场管理不规范问题,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开展办案,保证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为长安区检察院的做法点赞!” 石家庄市人大代表王阅春发言时表示。

“我们也是机动车驾驶员,对停车难问题感同身受。检察院通过深入细致调查,提出了精准实用的解决方案,这一桩桩一件件正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省人大代表郝静指出,检察机关立足大局,通过依法监督,让人民群众体验到司法的获得感,为下一步有关部门加强市区停车场管理、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开出了“良方”。

经过评议,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负有监管职责,应切实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解决“停车难”问题。

李连军在总结时表示,办案单位举办听证会达到了探讨问题、寻求方案、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目的,为推动解决停车场综合治理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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