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陈丽岩)“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没想到你们有这么好的政策,真是帮了我大忙了,太感谢了!”5月27日,邱某夫妻来到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送上一面锦旗,紧紧握住主任陈国起的手表达谢意。
2020年7月,被害人邱某因琐事矛盾被邻居李某打伤,由于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抚宁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1月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是五保户,没有收入来源。邱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
陷入身体痛苦和经济压力双重打击的邱某无奈来到检察院询问解决办法。陈国起为邱某详细解读国家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政策。2021年3月,邱某申请司法救助,并提交了证明材料。
接到申请后,抚宁区检察院迅速派员开展走访调查,后认为救助申请人邱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最终经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批,决定给予邱某救助金2.5万元。
救助款很快发放到位,邱某十分激动,第二天将表达谢意的锦旗送到了抚宁区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长和办案检察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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