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志青
5月27日,文安县人民检察院迎来了一批活泼可爱的孩子,他们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听检察官阿姨讲解预防犯罪、加强自我保护知识。“阳光未检”工作室的VR体验、情绪宣泄体验深深吸引了孩子们。这天,文安县检察院举行了“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这是该院未检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文安县人民检察院“阳光未检”工作室充分发挥前承公安侦查、后启法院审判的特殊作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一竿子插到底”。在工作中稳步推行“捕、诉、监、防、护”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了“以未检办案为中心,以工作室为支点”的“立体化”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格局。
●创立“四心”办案机制
未成年人小雪(化名)父母离异,与父亲苏某相依为命。苏某长期酗酒,酒后经常打骂小雪,一次酒后竟将小雪砍伤,后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家庭的一系列变故,给当时年仅11岁的小雪身体和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父女之间也产生了隔阂。于是案件承办人在看守所安排了一场特殊的“亲情会见”,化解了父女之间的心结。为了帮助小雪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困难,“阳光未检”工作室协调妇联、民政等部门,为小雪募捐了4万元救济款,还帮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36000元,帮助小雪办理了低保并减免了学杂费。同时,工作室的检察官们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定期对小雪进行心理关爱和疏导。该案曾被评为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阳光未检”工作室坚持双向保护理念,既保障未成年罪错者的权益,同时又保护好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办案中,检察官坚持“四心”工作机制——细心办案、耐心解困、爱心帮扶、真心挽救。
据介绍,截至2021年5月,该院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9万元,共为24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共有32名未成年被害人接受专业心理疏导。
●倾力保护未成年被害女童
被告人邢某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一消息让“阳光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们长舒了一口气。这一案件从受理到批准逮捕用了3天,从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只用了10天,创下了该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速的纪录。这得益于该院“一站式”询问机制。
“起初,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时发现,由于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多个办案环节都要找被害女童询问,会对被害人心理形成二次甚至多次伤害。为此,我们转变办案理念,开始运用‘一站式’询问机制。”未检检察官介绍道。
“阳光未检”工作室从司法救助、医疗救助、心理救助、法律援助方面强化对未成年被害女童保护。置身工作室,仿佛回家般温暖,法治教育室、情绪疏导室、心理测评室等,温馨的环境给人带来心灵的安静。
●多方合力护航成长
每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都是折翼的天使,需要用心为他们矫正人生航向。未成年人王某因迷恋网络游戏,生活费都用来上网,导致没钱吃饭,在朋友的提议下抢了点钱。案发后,王某寝食难安,在父母的带领下,向被害人道歉并得到了被害人父母的谅解。承办检察官发现在整个案件中,王某主观恶性较小,且发挥作用较小,决定对王某作附条件不起诉,附六个月考察期限。王某在考察期限内严格遵守了考察纪律,所附条件全部达到要求。王某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其家长特意送来锦旗表达感谢之情。
据检察官介绍,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初衷及基本准则,是无社会危害性。为了更科学地判断当事人心理状态、人身危险性、再犯罪可能性,“阳光未检”工作室联系文安县灵栖心理咨询中心资深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专业心理测评,通过沙盘游戏治疗等专业测量,通过对结果分析,认为当事人心理状态健康,社会化程度较好,即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另外,该院已与团县委签订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积极探索引入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业人士、联合公益企业、爱心人士和社区志愿者等方式参与或协助未检办案,推动建立健全司法借助社会力量发展的长效机制。
“让法治阳光照耀未成年人,让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是‘阳光未检’工作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邢玉清表示,将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打造“阳光未检”工作室等未检品牌,推动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全面深入发展,与各方形成全面保护、综合保护的共识,推动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同时完善案前、案中、案后的全方位服务,做到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网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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