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董明 记者 陈兆扬)5月21日,黄骅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多年来未履行赔偿义务的被执行人迫于失信限制其高消费压力,主动到法院缴纳了罚款。
2014年11月,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黄骅市某石化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罚款4万元。该石化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催告书送达后也没有履行上述义务。鉴于此,今年4月7日,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罚款事项向黄骅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黄骅市法院受理该起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法院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进行了网络查控,并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缴纳罚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在收到法律文书后仍然无动于衷。鉴于被执行人的消极态度,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
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一直躲避执行的该石化公司主要负责人来到黄骅法院要求缴纳罚款。这位负责人称,其公司近期将去外地参加招标,纳入失信后一系列的惩戒措施对公司的影响非常大。他表示已深刻认识到拒执的错误,希望法院能够尽快解除相关强制措施。
执行干警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引导其正确认识拒执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告诫其必须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搞经营。在被执行人缴纳罚款后,执行干警解除了对其采取的失信限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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