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03日
第04版:人 生

初心映红调解路

——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秦皇岛市海港区交调委主任公严春

图为公严春(左二)正在现场调解矛盾纠纷。(资料图片)

□ 河北法制报记者 郑伟

在秦皇岛市司法局采访,该局领导为记者介绍了一位当地的“调解能手”:此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8年,专司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参与调解案件1100余件,调解成功案件的履行率为100%,曾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这些成绩和故事瞬间引起了记者的兴趣,甚至在去采访之前记者就已经在脑中为这位调解能手画起了像:他一定是一位能说会道、善解疙瘩的“邻家大哥”。也可能是一位受人尊重、为人亲和的慈祥长者……

然而,当记者来到位于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业务大厅一角的海港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里才发现,原来此次采访的主人公——公严春,竟然是一位落落大方、谈吐含笑的女同志。虽然之前在脑中的画像全部落了空,但是记者却对此次采访更加感兴趣:一个女同志,是怎样八年如一日坚持从事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她看似瘦小的身体里,蕴含着怎样一种力量,支撑着她把调解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并且努力做到尽善尽美?

●公正无私 让每一起调解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公严春告诉记者,自己之前曾是一名法律工作者,2012年底开始担任海港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并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内行人都知道,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在所有矛盾纠纷中是最不好调解的一种。干了这么多年的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公严春参与调解成功案件的履行率一直保持在100%,而且无一案件因调解工作发生反复、形成信访。记者问她诀窍,她说:“其实这么多年我坚持的目标就是我的姓氏——‘公’。调解工作首先要做到公平公正,让双方当事人都认可,才能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2018年夏天,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双方分别托关系、找律师,剑拔弩张、几经交锋,双方极不信任,谈判陷于僵局。为了避免矛盾升级,事故发生的第11天,公严春接受交警支队指派,开始介入并主持调解工作。开始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和家属对公严春也不信任,都怀疑她偏袒对方。而公严春则心平气和地做工作、摆道理、讲法律,一连几天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反复与肇事者和受害人家属沟通,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并耐心细致地做安抚工作。经过整整5天的努力,她终于靠自己的一颗诚心化解了双方心中的坚冰,消除了他们的顾虑,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在事故发生的第16天,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并即时履行。事件圆满解决后,双方当事人和家属不约而同地来到交调委办公室向公严春表示感谢,而公严春则说,看到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两个家庭从悲痛中走出并开始新的生活,这比任何感谢都更让她觉得欣慰。

●严把政策 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公道人”

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被公严春的工作深深吸引,总想让她多讲一些调解方法和调解案例,然而采访却总是被层出不穷的情况打断:一会儿是群众打来的咨询电话,一会儿是专程来到交调委寻求帮助的当事人家属。在同一个大厅里办公的交警支队的同志们看着公严春忙碌的身影都深有体会地说:“有时候我们从法律角度处理这些交通事故都觉得不容易,更何况公主任还要从情和理的角度调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可真难为了这位女同志!”

我们把交警同志的评价转述给公严春听,她却微笑着说:“做了这么多年的调解工作确实不容易,但是有些原则把握住了,工作做起来也就不那么难了。在这些原则当中,最关键的是我名字中的——‘严’。做调解工作要做到严格掌握政策,严格依法调解,决不能因为自己的调解失误而给调解案件和当事人造成影响。”

海港区交调委负责调解海港区内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和秦皇岛市本级层面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调解工作。熟悉公严春的人都知道,她在工作中有股子“犟脾气”:凡是涉及到法律规定、对调解案件有利的事情一定要坚持,绝不退让。前不久,海港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双方车辆都有损伤。事故主要责任方咨询了保险公司、律师等多方之后,对赔偿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而公严春则根据多年的调解经验认为如果按照当事人自己的想法来,将来可能会出现很多“后遗症”,便苦口婆心地劝这个小伙子,给他提建议。谁知这次遇到了个“轴人”,无论公严春怎么规劝,小伙子就是认准了自己的道理,到最后还说出了“我自己的决定自己负责,出了问题也不用你管”的话语。而公严春的轴劲儿也上来了,对小伙子说:“我现在说你你不听,将来出了问题你还得来找我。”没过几天,果然被公严春言中,赔偿过程出现了问题,那个小伙子又来找公严春,问她:“姐,这事儿你还能管不?”“管,只要你信任我,我一定管!” 公严春履行承诺,回过头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只用半天时间就达成赔偿协议、案结事了,这下所有人都服了。

●春风送暖 与矛盾纠纷当事人心贴心心换心

这些年来,记者也曾采访过一些从事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调解员,这其中绝大多数是男性,甚至有人说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太繁琐,对调解员个人能力、精力和体力的要求太高,女同志不适合做这样的工作。然而公严春却有不同的观点,她说:“女同志心思细腻、善于观察、感情丰富,做类似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这样的疑难复杂调解工作有着独特的性别优势。”

她的说法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陪同记者采访的秦皇岛市海港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娜介绍,公严春有着一套自己的调解方法,即“情景置入法”,她根据不同的调解情况,将自己作为一个女儿、一个母亲、一个妻子的身份“置入”到调解工作中。“她不光是在调解矛盾纠纷,更关心关爱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她对工作和当事人的感情,就像她名字里的最后一个字——‘春’一样,真是春风送暖。”张娜说。

去年2月,海港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死者的女儿张某因不能接受亲人的突然离世情绪激动,相关工作无法推进。在发生事故后的第15天,办案民警找到公严春请求交调委介入,对张某进行疏导和劝解工作。受理案件后,公严春找到张某,以一个女儿的身份设身处地地去分担她的悲伤、考虑她的感受。公严春的耐心劝解和无私中立的态度,让张某从最初的一言不发到侧耳倾听,到有所回应,再到最后敞开心扉。经过5天的努力,终于化解了张某的心结。在受案后的第7天,事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一场一触即发的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基层调解工作异常艰辛,这其中的辛苦付出和不懈努力公严春自己体会最深。然而她却始终在工作中坚守着人民至上的不变初心,用心中的大爱化解矛盾纠纷。8年来,她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万余人次,对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00余人次,不管是涉及几百元的小纠纷,还是几十万、几百万的大矛盾,她都当作自家事一样对待,从不推托或敷衍,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矛盾不上交,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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