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玮,景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他坚守司法理念,坚持公正审判,多起案件作为经典案例在电视节目中播出。他服务保障民生,勇担社会责任,主动协调行政机关,优化金融管理秩序,改善营商环境。他播撒法治信仰,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当事人带着对法官和法律的信任走出法庭。他牢记初心使命,援疆奉献人生,在新疆工作期间,克服各种生活困难,以实际行动切实履行职责。
李永玮4次被省法院荣记二等功,2017年被最高法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同年被评为“美丽河北·最美政法干警”,2018年被新疆高院评为法院优秀援疆干部,2021年被最高法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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