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改前非、牢记教训,可驾驶人苑某某却不知悔改。
近日,唐山市曹妃甸交警二大队在辖区共济路金越道开展夜查酒驾行动。20时许,一男子驾驶轿车向卡口缓缓驶来,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苑某某涉嫌酒驾。民警核实苑某某身份时,发现其在2020年4月22日已有一次酒驾记录,此次属于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苑某某已因二次酒驾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霍群丽 张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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