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原则,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同时确定了立案工作的十二项便民措施。近日,任泽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毛仁忠到一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
据悉,案件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膝关节损伤,导致伤残,行动不便,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确有困难。毛仁忠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决定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到其家中送达了立案的相关手续,让当事人在家中就办理了立案,彰显了司法温度。
霍群丽 曲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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