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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以生态系统或者生态功能区为单位推进省内重点区域司法协作,积极推进跨区域集中管辖,完善环资审判机构,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机制建设,构建审判规则体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建设,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全省法院目前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90个,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的机构16个,共有专门审判人员340余人。全省12个中院178个基层院,设立环资审判专门机构的占比达50%。同时,积极探索基层人民法庭绿色化,通过在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业人民法庭,或者在相关人民法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牌子并确定专门负责的审判团队等做法,保障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专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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