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09日
第04版:法 案

发生事故撞坏自己摩托 醉驾男子担全责还被刑拘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张宇轩 王志强)6月1日,在各项手续完备后,撞坏自己新摩托车的陈某某还是被收进了看守所。

5月15日晚10时许,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与永兴路交叉口北侧,一辆摩托车与一辆黑色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接警后,廊坊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某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并对民警称事发当时自己把车停在马路边并没有驾驶,却被对方撞倒。民警经过与轿车驾驶人了解情况,发现与陈某某所说的并不一样。随即,民警继续仔细询问陈某某事故发生情况,其才断断续续承认,事发当时他驾驶摩托车沿永兴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时,没有注意到对向车辆,与薛某某驾驶的正常行驶的黑色轿车发生碰撞。

交流中,陈某某多次流泪,称对方将自己新买的摩托车撞坏了,很伤心。随后,民警联系120医护人员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抽血检测。但在检测过程中,陈某某并不配合,坚持要离开。经过其朋友与民警等多人相劝,最终抽取了陈某某的血液样本。经检测,陈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89.6mg/100ml,黑色轿车驾驶人薛某某的血液中未检出酒精。

经过勘查取证,该起事故中,陈某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陈某某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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