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伟杰)“五一”期间,来省会务工的两名男子为了挣点儿外快,居然鬼迷心窍,按照网友的“安排”办理了多张银行卡,并送到外地交由对方刷“流水”。当该二人拿着3天内挣的几百元报酬喜滋滋返回石家庄不久,公安民警便找上门来。
4月30日,在石家庄务工的男子张某某接到网友王某的微信消息,要他到指定的几家银行各办理一张储蓄卡,办好后可以按每天300元的费用“出租”赚点外快。张某某觉得这是个来钱的好办法,就拉上同住的男子李某某一同“发财”。
事不宜迟,该二人立即拿上身份证到市区多家银行办理了储蓄卡。办理期间,银行工作人员让他们签署了一份银行卡不能转借及买卖的承诺书。二人见利忘义,虽然在承诺书上签了名,但转身就坐上了前往外地的火车。
4月30日晚上,张某某、李某某乘坐火车到了保定某地,见到了前来接站的王某及其同伙。趁着夜色,几人乘车来到一小区的居民楼内。对方将二人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悉数收走进行所谓“刷流水”操作,并要求他们这几天不准出门,吃住都要在室内。被“关”了三天后,5月3日,对方将手机、银行卡及身份证等物品还给了他们,并向张某某支付900元现金,向李某某支付500元现金。怀揣这些“收入”,张某某、李某某二人高兴地返回了石家庄。
二人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其行径已被警方逐步掌握。6月1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裕兴刑警中队民警按照上级部署,在裕华区某小区一出租房内将张某某、李某某抓获归案。
经办案民警初步查证,嫌疑人张某某的一张银行卡涉嫌4起电信诈骗案件,嫌疑人李某某的一张银行卡涉嫌1起电信诈骗案,合计涉案金额近40万元。
目前,张某某、李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裕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为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用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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