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海珍,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她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依法公正审理的因公安行政处罚而引起的行政、民事七起案件和诉讼长达四年之久、存在重大上访隐患的行政强制拆迁等一系列疑难复杂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每一起案件,她都认真查阅案卷、调查案情、审核证据。经过她的调解,争吵不休的夫妻破镜重圆,卧床不起的老人终获赡养,剑拔弩张的邻里握手言和。
位海珍曾先后荣立一等功、二等功,获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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