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儒新,衡水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他三十多年如一日,在检察教育、干部组织、纪检监察、监所检察、检察调研等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所负责的多项工作连续多年在全省处于先进位次。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他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知识特长、检察工作经历经验丰富的优势,在检委会专职委员岗位上充分、全面履职,除了完成检察调研等组织分工外,积极承担院党组交办的司法改革、专项业务建设、专项工作调研等临时性任务,并做到认真、细致,保质、保量。
2019年,陈儒新荣获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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