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成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无论是作为检察员还是检察长,他都办案在一线,经他主办和参与指挥侦办的腐败案100余件。他提出的“建立退查案件监督机制”和“轻罪案件庭前和解机制”,前者填补了法律监督空白,后者为高检院制定有关意见提供了重要参考。他总结的带着感情细化、分类控申接待法,受到省院记功表彰。他所在院接待室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在邱县任检察长期间,办理了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现场观摩。
张伟曾荣获第七届河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十佳检察官、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称号,多次荣记个人三等功、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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