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0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两个家庭因案致贫,生活陷入困境——

司法救助为他们送去“及时雨”

□ 马志伟 岳东宇

5月31日,固安县细雨蒙蒙,两起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的脸上却难掩笑容。固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志辉、县法院党组副书记王保强以及相关办案人员来到他们家中,送来了米、面、油等生活物品和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申请人刘某、毕某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的父母。案件造成他们的独生女儿死亡,一家人的生活因此陷入困境。刘某和毕某身体残疾,无正式工作。女儿被害后,这个家庭没有了收入,他们的精神也备受打击,就连日常看病的花销也需要社区工作人员帮助,申请人生活极其困难。

司法救助申请人段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案的受害人。由于刘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段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段某受伤。经交警认定,刘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某本人需靠其子赡养,不具备赔偿段某的经济能力,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段某一家人因伤花去大量医疗费用,加之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对方又无力赔偿,生活非常困难。

经审核,以上两起案件均符合《廊坊市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

固安县委政法委以司法救助为抓手,本着“救急救困、应救必救”的原则,积极协调筹措司法救助资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仅用一周时间就会同县法院快速办理了上述两件司法救助案件。“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司法解民忧纾民困。”李志辉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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