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继增
6月7日至11日,我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以“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为主题的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2020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印发《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简称《规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规定》对听证案件范围、公开听证与不公开听证、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程序、听证员意见效力等作出统一规范,引领检察听证工作驶向了规范开展的“快车道”。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司法办案,注重用精准履职深化司法民主公开,在众多为民司法新举措中,检察听证便是其一。尤其是2020年以来,省检察院统筹各业务条线、各级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听证制度落实,以“应听尽听”为原则,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难点案件,不断扩大听证范围,全面实行公开听证,努力推动检察听证“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办理检察听证案件3426件,居全国前列。
听证打破了检察机关独立封闭的办案模式,采用有别于单纯的释法说理方式,通过邀请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第三方面对面进行阐述和评议,零距离解结化怨,能更好地实现定分止争。检察听证有利于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解开当事人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沟通不畅是法律“肠梗阻”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当事人争的与其说是结论,不如说是一口气。气顺了,自然就理性平和了,问题也就解决了大半。对有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以听证会的形式进行审查,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让案件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真正实现公平正义的可感可触。
检察听证有助于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听证具有仪式感、庄严感,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在听取各方的意见中不断检视自己,端正态度;为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提供了一个对话平台,有利于双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表达自己的歉意,解开心结。同时,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人士参加听证,发挥听证员专业、独立、客观优势,引导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寻求合理合法的纠纷化解途径,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也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检察听证有助于最大限度地避免“暗箱操作”“人情案”“关系案”,尤其是召开拟不起诉案件的听证会,保证了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正确行使。
检察听证有助于实现用更“接地气”的办案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我省各地检方为保障听证会有序规范进行,专门设立检察听证室,有的检察院比如肃宁县检察院还探索开展了“带案下乡”,在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等处举行公开听证会。这种“接地气”的办案方式,将“枫桥经验”引入了听证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同时也收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群众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得以实现。检察听证是司法民主、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当前,我省检察机关正在全面推进检察听证,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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