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6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温情执法 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温度

——邢台开发区检察院实质性化解一起行政争议纠纷纪实

图为听证会现场。 刘司瑾 摄

□ 薛玲 张咪

面对事实充分、法律依据明确的行政处罚,检察官尽力引导加油站经营者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坚决守住法律的底线;面对疫情等因素造成经营举步维艰的加油站,检察官多次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在合法前提下为加油站争取到最有利的政策支持,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近日,邢台开发区检察院经过一次次工作,最终促使一起行政争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家加油站违规被处罚

2020年8月31日,巨鹿县某加油站、巨鹿县某服务区加油站、宁晋县某加油站、临西县某加油站接到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四家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使用未经批准的带有“中国”字样的品牌名称,存在虚假宣传为由作出处罚,责令其改正并缴纳罚款3万元。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四家加油站认为,他们持有悬挂名称的外观专利设计,并不存在侵权行为,拒绝缴纳罚款。市场监管局认为他们外观设计专利应以图片中的产品为准,并不包括不在图片范围内的加油机、外置宣传牌、员工服装等部分,作出的行政处罚程序正确,法律依据充分。争议双方僵持不下,四家加油站以行政处罚违法为由同时向邢台开发区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法院接到案件后,根据法检联合化解行政争议机制规定,主动邀请开发区检察院介入,参与化解工作。

检察机关介入查明事实

检察官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查案件基本材料,对行政处罚的事实、法律依据进行仔细研究。分别听取双方当事人申辩陈述,并查阅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卷宗。检察官结合案件情况与办案法官、业务专家就该案适用法律、处罚依据、判决预期等进行探讨论证,从商标侵权、外观专利保护范围等方面对加油站的实际情况进行逐条对比分析后得出结论,四家加油站确实存在行政处罚中列明的违法事实,打官司对加油站来说是高成本零收益的内耗行为。

检察官立即与四家加油站负责人联系,告知他们调查结果,并从法律、事实层面对他们进行释法说理。检察机关先后召开3次现场座谈会,与加油站负责人进行现场沟通,更是在一周内与加油站负责人通话50余次,进行法律指导和心理疏解。四名加油站负责人的态度开始缓和,他们认真听取检察官的意见,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愿意立即改正并缴纳罚款,但是因为逾期未缴罚款,在3万元本金的基础上又多了3万元滞纳金。

“从法律上讲,这笔钱应当交,从情理上讲,这对四家加油站是个不小的挑战。”检察官面对四个刚迈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也犯了难。“四个年轻人不容易,加油站才刚刚开始经营就赶上疫情、修路等客观因素,6万元很可能使加油站就此倒闭。”随后,检察官反复梳理案件,翻阅相关法律规定,发现《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检察官就此线索与市场监管局多次沟通,表示强制执行阶段马上就到,目前加油站在充分理解法律、事实的基础上认识到自身错误,愿意立即缴纳罚款并改正,此种情况是否可以适用减免滞纳金规定。这对市场监管局来说是一个新的尝试。检察官积极给加油站争取机会,建议四个油站将3万元罚款先交到检察机关暂存,给市场监管局后续请示工作提供保障和动力。

公开听证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给争议双方一个更顺畅的交流平台,并对检察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开发区检察院举办检察听证会,邀请相关业务专家共同对此事进行论证。5月28日上午,由法官、律师、学者等组成的听证团对该案进行了现场听证。会上,听证员从依法行政、处罚目的、优化营商环境等角度进行专业分析,一致希望可以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为四个加油站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听证会后,市场监管局及时将案件情况上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示认可,表示在签订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后,同意以此方案来解决。检察官将暂存的保证金交还加油站,由加油站缴纳到财政账户,维护了执法的程序性和权威性。

在调解协议的签订会上,市场监管局从油品溯源、加油站零售食品安全等角度对加油站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大力支持企业的依法依规发展,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指导,营造良好有序的发展空间。四名加油站负责人纷纷感谢检察机关、市场监管局为化解案件做出的努力,表示今后一定守法经营,及时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全心全意投入加油站经营工作中去。

执法司法不仅是适用法律的专业性工作,也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社会性工作,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有效释法说理的统一,既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又解开当事人心结。该案中,检察机关作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娘家人”,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对企业做到了真严管、真厚爱。面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行政处罚时,检察官明法理、守底线;面对经营者的不理解时,检察官讲事理、知尺度;面对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时,检察官通情理,有温度,既维护了执法严肃性,又增强了小微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为企业发展营造了宽松的法治环境,实现了检察化解工作的政治属性、法治属性、专业属性、社会属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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