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笛
“我特别感谢检察院有这样高效的服务,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关爱……”6月3日,案件当事人侯某的母亲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一封感谢信。
16岁的在校学生侯某,在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生活。侯某的父亲在2018年之后一直没有支付过任何抚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侯某的母亲艰难地独自抚养侯某。近期,侯某的母亲因脚部骨折不能工作,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因此,侯某的母亲向检察院求助。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帮助侯某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并找到在外地的侯某的父亲了解情况。侯某的母亲想通过法律手段索要抚养费,并正式向检察院提出了支持起诉的申请。
5月19日,开发区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支持起诉了侯某索要抚养费一案。经当地法院同意后,未检检察官参与了庭审活动。庭审中,未检检察官宣读了支持起诉书,阐述了检察机关为未成年人维权的主张,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的意见,当庭达成了调解意见。据悉,这是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后受理的首例涉未支持起诉案件。
随后,针对侯某家庭状况,开发区检察院干警又自发捐款2000元,希望可以暂时缓解侯某一家的生活压力。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传递司法温情和检察温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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