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邵子宸)高速公路上行车速度很快,掉头、倒车、逆行等是极其危险的行为。6月10日,高速交警容城大队民警拦截一辆高速上逆行的车辆,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6月10日9时许,容城大队民警在津雄高速容城收费站执勤时发现,在距离容城下路口几十米的主路应急车道上一辆白色轿车正在缓缓掉头,完全无视身后的车流。几分钟后,轿车逆行到下路口,随后顺着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民警立即对其在高速公路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取证,并在站口及时拦截了该车辆。
经询问,轿车司机称自己是到雄安新区打工的,因一时疏忽错过了下路口,担心从下一路口下道耽误上班时间就冒险在高速公路上掉头逆行。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其在高速公路逆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
车辆上高速前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行车路线,行驶过程中,注意观察路侧标志标牌,行经互通或枢纽附近时,一定要牢记“出口早准备,实线禁变道”。应采取“渐进式逐车道变道”的方式,不可在临近出口位置才紧急变道或突然减速,更不可急停、倒车或掉头逆行。如果错过出口,应当将错就错往前开,到下一个出口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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