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计晓柳)6月9日,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受理首例撤销监护权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11岁女孩小微(化名)被生父性侵,母亲李某为保护孩子身心健康不再受到侵害,向安次法院提起撤销其父亲监护人资格的申请。这是安次法院受理的首例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6月9日,安次法院立案庭收到李某提交的撤销女儿父亲监护权诉讼材料后,发现以前未受理过此类案件,立案庭长张万地结合小微的情况作了充分考虑,认为其父亲的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小微能得到更好的照顾。如果不撤销,她的父亲出狱之后,两人之间仍然存在法律上的父女关系,还可能对小微造成伤害。
张万地在接待李某的过程中,李某情绪非常急躁,迫切想解决此事。张万地站在维护小微合法权益的角度,向李某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及立案程序,告知其需要完善的资料,并现场指导李某书写《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书》,顺利实现当日立案当日分案到审判团队进行审理。
目前,该案正在顺利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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