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3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不公开听证 助失足少年重启人生路

□ 郑银

6月10日,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举行了拟作相对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志峰主持,同时邀请妇联代表、教师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

经审查,涉案未成年人系某高中在校生,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口角,将同学打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涉案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并有悔罪表现。承办检察官从消除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出发,积极促成双方和解。考虑该学生犯罪轻微,且认罪认罚,检察院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根据案情、未成年人案发前后表现、社会调查结果、家庭教育监护等情况,阐述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听证员依次发表意见,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这件事让我非常后悔,我以为因为这件事我会没有未来。我还想回学校上学……感谢检察官给我这次机会!”涉案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表示将珍惜此次机会,不辜负父母和检察官的期望。

此次听证会通过不公开听证的方式,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基础上,主动强化外部监督,同时通过真实案件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关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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