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裴桂琴
前不久,一对夫妇小张与小琴来到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二人2017年登记结婚。2018年,女儿小欣出生了。小张与小琴都是残疾人,小张听力言语二级残疾,小琴多重二级残疾。二人婚前接触时间短,认识没多久就结婚了,婚后二人因身有残疾,沟通困难,经常因家庭琐事及沟通困难吵架,二人谁也不让着谁,矛盾越积越深,女儿的出生也没能改善俩人的关系。小张对婚姻生活开始绝望,觉得小琴越发不可理喻,认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于是就来到法院,想诉讼离婚。
我接到立案材料后,仔细看了卷宗,立即按程序传唤双方到调解室进行调解,我想搭建便于二人沟通的桥梁,帮他们解决困难。小张由妈妈和律师陪同,小琴则由爸爸和姐姐陪同进入调解室。在他们来之前,我做了充分的准备,我知道在调解方面可能会有很大的不便,可我看着双方当事人,还是犯了愁。“这沟通还真是事儿啊……”一句话就可能需要几个来回地传递才能说明白,可我觉得,法官就得靠真情、诚意去调解。就这样,我连比画带写字,耐心细致跟双方沟通,从事实、法律、道德、情感、责任等方面一点一滴地释法明理。
经过交流,我了解到小张是聋哑人,读过聋哑学校,日常的基本沟通没问题,小琴则有语言障碍且智力偏低,小张无奈地表示:二人平日根本无法沟通也无法独自照顾女儿,女儿都是随奶奶生活,这样的婚姻怎么能继续下去啊……
我感慨万分,他俩既然已无和好的可能那就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我通过“肢体语言+写字”的方式,经过四小时的调解,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以及财产问题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以及家人、律师签了调解协议。他们临走的时候,握住我的手,以表感谢。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面对人民群众的诉求,不仅需要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更需要心存善良,要用心去与当事人沟通,切实帮他们解决难题。这也正是我的初心。
(作者单位: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