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2日
第07版: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百姓的满意就是最大的激励

法官与诉讼代理人进行沟通。

□ 丁金瑞

我入党已有18年。法官与党员的身份让我全心全意投入到司法为民工作中,尽心竭力为百姓解难题化纠纷。有一件为当事人解决房屋买卖纠纷的案子,让我记忆深刻。

2020年,吴某购买了宋某的一套房产,房屋成交价为65万元,吴某先期交付了30万元首付款,双方约定余款在宋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后交付,并就此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对过户费用的承担也进行了明确约定。合同约定得明明白白,事情也进行得顺顺利利,可就在吴某为交房后的装修等一系列事情做准备时,意外却突然到来,打乱了双方的计划。

天有不测风云,宋某突然过世,家里只留下一位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和一个年仅八岁的孩子。老人和孩子没有经济来源,无法承担银行的月供贷款,房子陷入逾期还款的状况。同时,因为贷款没有还清,房子就办理不了过户手续,因此吴某想要拿到房子也变得遥遥无期,吴某心里十分着急,担心突发的变故让自己的钱、房都受损失,在焦虑了几天之后,经过反复思量,吴某决定到法院起诉,希望法院能够帮助他解决问题。

作为案件承办人,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我真是为吴某着急,也对宋某家庭的困难忧心忡忡。我暗下决心要竭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引发社会问题。但该案复杂且棘手,想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就得先还清房子的银行贷款,而且宋某已过世,办理程序存在一定困难。我一边梳理案件中的问题和难点,一边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交流,我发现双方最大的矛盾点在于由谁偿还剩余贷款,现实是宋某的家庭情况十分不好,一老一小的生活可能都难以为继,更不要说还清贷款了,而吴某觉得既然签订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过户手续后才交付剩余购房款。

面对双方的矛盾焦点和问题化解的迫切,我经过反复思量,感觉最好的解决方案还是让吴某先凑钱还清贷款,这样既能让房子早日过户,又可以解决宋某家人的燃眉之急。于是,我立即前往吴某的家中,尝试与吴某沟通解决方案。“那可不行,这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如果我把贷款交付了,他们不认账,那我就房财两空了,而且我一下子也拿不出来这二十多万块钱。”吴某听完我的建议后焦急地说道。

为了打消吴某的顾虑,我推心置腹地与他分析:“老吴,你也了解老宋家的情况,即使这一老一小能还清贷款,那你想过,得多长时间才能拿到房子?这个方案是目前最快的解决办法了。你不用担心,咱们可以再重新和老宋的家人签订合同,这个贷款钱就相当于抵扣房款了,等房子过户以后,你再把剩余的房款交付给他家,你能拿到房子,也能解决他家的实际难题。钱先找亲戚朋友凑凑,等房子过户以后,依然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用于还清现在的欠款……”吴某听后仔细考虑了一阵,最终同意了我的建议方案。

吴某的态度让问题解决突破了瓶颈,我在心里稍稍松了一口气,接着联系双方重新签订了购房合同。5天后,吴某凑够了钱款,还清了银行贷款以及因逾期产生的滞纳金,并在宋某家人的配合下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吴某将该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还清了借款,又向被告交付了剩余购房款,此时双方面临的所有棘手问题全部解决。没想到事情过去不久,宋某的母亲委托代理人,专程送来一面写有“用真心爱心 为百姓解忧”的锦旗。

看着这面锦旗,我被暖暖的感动包围着,更加明晰了百姓的满意就是对我最大的激励。

(作者单位:黄骅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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