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任世伟)“今天我真正体会到法院的司法为民了!诉前调解的方式为我们省了五六千的诉讼费,远程调解还省了我的往返路费,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兴隆县人民法院北营房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两起合同纠纷案,这两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同一被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点赞法院诉前调解机制及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
在承德某测绘公司诉兴隆某公司合同纠纷中,原告为被告提供测绘工程技术服务,被告拖欠测量费、年报费7万余元,且拖欠近4年。在迁安市某制造厂诉兴隆某公司合同纠纷中,原、被告双方于2017年签订合同,原告按合同完工后,被告未支付工程款14万元。两起案件的被告系同一公司,两个案件的原告均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平安堡镇人民调解员赵丽玲接手这两起案件后,当即电话联系两起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征得他们同意后,开展诉前调解。因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远在外地不便当面调解,北营房法庭法官刘伟当即指导人民调解员进行远程调解,并帮助其梳理案件的争议焦点。
通过“冀时调”诉前调解平台的远程解纷功能,北营房法庭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联调,耐心向被告释法明理,劝其换位思考,告知其拒不履行合同款项的法律后果。最终,两起案件的当事人互相体谅,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随后申请司法确认。法庭在线审查,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
两起案件从“冀时调”立案到调解达成协议结案、从申请司法确认到确认协议有效仅用4个小时,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
兴隆法院北营房法庭辖区三个乡镇,全部实现诉前调解案件全流程信息化,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司法服务。仅6月份,三个乡镇的3名人民调解员共调解结案28件,其中通过“诉前调解平台”在线音视频调解案件20件,实现了群众线下纠纷线上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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