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14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依法降低审前羁押率

推进“少捕慎诉” 彰显“检察温度”

河北法制报讯 (杨广顺 刘延岭)7月7日,李某来到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检察官手里,表示感谢。

李某是冀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办案中,检察官发现,李某上有患脑溢血瘫痪在床的父亲,下有学龄前幼儿,李某是家中的唯一劳动力,该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认罪认罚。该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变更了强制措施。

据悉,日前,冀州区检察院开展专项清理活动,以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办羁押案件、涉民营企业经营类犯罪在办羁押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在办羁押案件为重点,逐案分析,依职权或依申请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开展此项工作中,该院将“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有效减少不必要羁押,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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