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秦长胜)“我多次讨薪无果,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没想到检察官主动登门帮我们讨回薪酬。”日前,保定市某医药公司法定代表人时某将其公司拖欠12名员工的工资共17万余元全部清偿完毕,拿到工资的梁某激动地说道。
保定市某医药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是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
保定市某医药公司因经营亏损,身陷多起经济纠纷,共拖欠12名员工工资共17万余元,经保定市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次下发通知,该公司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劳动部门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今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时某移送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认为不能“一诉了之”,帮助劳动者追讨欠薪挽回损失也很重要。为此,承办检察官多次传讯犯罪嫌疑人时某,向其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制度,督促其尽快筹集资金清偿拖欠工资。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帮助劳动者挽回损失,承办检察官在征得时某同意后,主动约劳动者到检察院出示证据,现场调解,欠条真实有效的,时某当场清偿拖欠工资。截至目前,时某已将拖欠工资全部清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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