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15日
第05版:法治河北周刊

病床前的委托公证

□ 王东晓

近日,张家口市第二公证处公证员上门服务,来到医院病床前为当事人袁女士办结了一起委托公证,受到当事人好评。

原来,袁女士于2017年4月在海南购置了一套住宅楼房,不动产权证书于近日办理完毕,需要其本人到现场领取。但袁女士因身患重病住院治疗,其本人丧偶多年,无法前去海南领取,也无法到公证处办理手续,女儿由于要在病床前照顾老人,也无法受托前往。

袁女士女儿来到张家口市第二公证处咨询求助,承办公证员在了解情况后,向其建议可以委托其他亲朋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公证员的建议,袁女士的女儿向公证处提交了办证所需的证明材料。

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顺利办理业务,公证员依据袁女士女儿所述母亲有意委托女婿办理的意思表示,提前制作了委托书等有关文书材料。随后,公证工作人员来到张家口市第一医院病区,袁女士在病床前阅读所有公证文书材料后签名确认,公证处于当天及时为她出具了公证书。公证人员热心为民、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了袁女士一家人的肯定和赞扬。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1-07-15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26322.html 1 病床前的委托公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