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民营企业负责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主动投案,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自愿认罪认罚,任丘市检察院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河北法制报讯 (陈海英 刘慧)7月15日,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对三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拟作酌定不起诉处理进行公开审查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侦查人员参加听证会。
此次公开听证的三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涉案人员均系主动投案,且已补缴全部税款及滞纳金,自愿认罪认罚。任丘市检察院调查核实得知,涉案三家民营企业近年来一直正常经营,且按时纳税,受疫情影响近两年出现了纳税数额下滑的情况。涉案人员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经营管理人员,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保障企业稳定发展,检察机关拟对涉案人员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税务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相关案件事实、证据,对拟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全面阐述。第二检察部主任陈海英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调查分析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7月23日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的制定背景,充分阐述了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岗位等作为审查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严格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介绍,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进行评议,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拟酌定不起诉的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并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院工作给予高度赞扬,认为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有助于民营企业度过疫情困难期,在帮扶企业的同时也保障了民生,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的检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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