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静
7月15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决定对被申请人刘某予以强制医疗。
2020年10月20日,王某在刘某家门口卖豆腐,刘某听到卖豆腐的喇叭声,便从家中西屋门口捡起一根撬棍,快速跑到院子外,遇到买完豆腐准备离开的张某,使用撬棍用力击打张某头部,致被害人张某严重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2021年5月20日,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向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出对刘某强制医疗申请。
宽城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被申请人刘某实施暴力行为,致一人死亡,严重危害公民的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申请机关申请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对刘某予以强制医疗。
说法
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较为常见的是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采取的强制戒毒措施等。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强制医疗是出于避免社会危害和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健康利益的目的,而采取的一项对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自由予以一定限制,并对其所患精神疾病进行治疗的特殊保安处分措施。依法实施强制医疗,既保障了每位公民的人身权利不被随意侵犯,又有效约束了部分精神病患者,避免其再次危害社会,对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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