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温学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对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的通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授予“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桃城区法院通过成立领导机构,增配工作人员,制定相关制度,为案件的审判、线索排查、黑财处置等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形成了统筹布局、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桃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共审结涉黑恶案件25件,判处罪犯118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4人,判处财产刑2200余万元。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