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贺)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创立案、保全、查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全市法院新收诉讼保全案件7302件,同比增长18.25%。“三同步”机制得到省法院领导肯定,已在全省法院推广。
立案、保全、查控“三同步”工作机制,是衡水中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过程中,打造的多项特色亮点工作之一,旨在进一步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该机制,案件登记立案后,办案人员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执行风险,引导当事人提请财产保全,并于当日对申请保全案件作出保全裁定,同时移送执行部门,执行人员应于当日采取保全措施,实现登记立案、保全裁定、执行措施“三同步”,有效地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挥霍其财产,逃避法律义务,促使其主动与申请人协商解决纠纷或作出诉讼和解。截至目前,衡水中院审判执行质效居全省法院第二。另据省委政法委委托第三方调查显示,衡水法院队伍满意度蝉联全省法院队伍第一位。
除此之外,衡水中院在全国法院率先研发上线了“码上通”系统。从立案环节开始,一案一码,自动在诉讼文书上生成特定二维码,由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扫码参与,针对具体案件发表意见或者投诉举报,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在落实“三个规定”基础上,该院为当事人和法官沟通开辟了一条信息化、机制化渠道,方便法官释法明理,力促定分止争。建立陪访导诉制度,组织法院年轻干警全部参与,轮流值班,从当事人进法院门口开始,陪同引导当事人接受安检、登记立案、诉前调解、联系法官、引导开庭等,解决当事人不懂法律、不熟悉流程的诉累,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衡水中院还对18个合议室和专业法官会议室进行了数字化改造,对案件合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使每个法官对案件处理都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案件质量提高,这一做法也得到省法院领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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