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丛)总有一些驾驶人自以为很“聪明”,想办法逃避违法抓拍。这不,省高速交警总队衡水支队深州大队就查到了驾驶员刘某,其因遮挡号牌,驾驶证被记12分、罚款200元。
7月15日,深州大队组织民警严查面包车超员、小车超速、大车占道、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0时许,该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深州服务区引导纠违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车牌号末位被粘贴上了一块商标纸,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此车真实牌照为“鲁R×××5Q”。驾驶人李某自北京返回山东老家,为躲避高速路上抓拍,就将车牌号末位粘贴上了一块商标纸,企图逃避处罚。最终,民警对驾驶人李某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对其作出了上述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对于A、B类驾驶证会因此降一级,所有类型的驾驶证都会被暂扣,驾驶人通过考试后才能拿回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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