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胜男
用心在为民初心中找到检察制度自信,用情打造团结战斗的办案团队,用力成为公益诉讼的行家里手……定兴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殷金梅自2018年投身公益诉讼检察以来,毫不懈怠地奋战在工作岗位,努力打造检察机关的“新招牌”。她领导下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全市考核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打造团结战斗的办案团队
作为一个团队带头人,殷金梅以身作则,积极践行“照我做的做”,工作之余保持着与干警的良性沟通,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她所带领的部门逐渐形成团结协作、充满正气的团队氛围。
三年来,殷金梅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感,从线索发现到检察建议的审核把关都全程跟踪、参与。在保定市检察院指定定兴县检察院办理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殷金梅勇于承担,利用周末加班加点阅卷,咨询多年从事土地执法的工作人员,废寝忘食地研究民事、行政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使案件得以顺利办结。办案过程中,她积极主动找其他检察官共同探讨案情,及时通报案件的每一个进展情况,使其他检察官也增长了实战经验。
面对案多人少的困境,殷金梅除完成自己员额办案量外,还主动承担起部门的重要材料起草等工作。
用行动践行为民初心
督促清理转运建筑、餐厨、河道垃圾7处;督促整改12家民办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对全县7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为改善英烈保护环境督促相关部门对一处烈士墓进行了迁移;督促相关部门对19家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整改;督促相关部门对全县1.4万余眼农村灌溉取水井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在三年多的工作实践中,殷金梅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殷金梅不断提升发现损害公共利益新问题、新现象的能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自2018年以来,她带领部门干警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8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82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件,英烈保护领域5件,“等”外领域46件。
公益诉讼的行家里手
殷金梅坚持理论研究跟进工作需求,积极探索、研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逐渐成长为公益诉讼的行家里手。2020年,她入选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人才库。
公益诉讼最大难点是线索发现。她凭借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敏锐的社会触觉,充分利用发散性思维模式由点到面,发掘串案线索,开展了南拒马河生态保护、医药安全、食品小摊点、油气安全等小专项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挖出几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她在全市公益诉讼片会上做了题为《如何破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的讲解,在2020年初全市公益诉讼推进会上做了题为《“小专项”彰显公益保护“大作为”》专题报告,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殷金梅执着认真,有一种精益求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和品格,每涉及一个新的领域,总是认真查找、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行政机关虚心学习,做到了有的放矢。近年来,殷金梅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食品小摊点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联合出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共同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你太专业了,为你点赞!”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真心信服殷金梅的专业水平。
自26年前怀着对法律神圣的向往进入检察院,殷金梅先后从事公诉、侦监、反渎、民行和公益诉讼等多项工作。凭着强烈的正义感、责任感和过硬的专业水平,她用行动创下一项项可人佳绩,她曾荣获“首届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保定市优秀公诉人”“侦查监督十佳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嘉奖1次,多次获全国、省、市检察机关优秀专题调研成果奖。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疆拓土的大潮流中,殷金梅以“积跬步以至千里”的务实作风,在公益诉讼这条为民而行的道路上砥砺前行,用履职尽责诠释着初心不移,用兢兢业业诠释着检察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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