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人民检察院在惩治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的财产损失,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日前,检察干警在办理一起盗窃、诈骗案中,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3名被害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犯罪嫌疑人郭某某2019年9月以帮忙办事为由,骗取被害人共计79000元。承办检察干警积极做好释法说理、法治教育工作,多次向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及其家属说明主动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等相关条款,促使其心甘情愿地积极退赃。
席娟 王耀东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