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飞
时至年中,各项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每个人手里都有处理不完的工作。一大早,书记员抱回来一大摞法院快递退件。每个法官看见退件必然犯愁,因为退件意味着应当送达的文书没有送达。被告不配合诉讼,既影响案件顺利开展,又增加了工作量。数了数,全部是一个案号的退件,整整12件。
什么案子有这么多当事人,为什么当事人又都拒收法院的文书呢?这是一起发生在两年前,涉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纠纷。四个十几岁的孩子放学后相约回家,因琐事和另一名同学发生纠纷,继而发生肢体冲突,造成那名同学轻微伤,住院治疗。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和解,原告无奈将四名同学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通过翻阅卷宗,我了解到此案标的并不大,原告伤情不重,诉求也不高,为何矛盾激化至此?我决定亲自去各位当事人家里了解情况。
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我和法官助理张梁云顶着烈日驱车来到被告甲所在的村。在一个有四五千人的大村里找一户人家,的确也不是太简单的事。村民们大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所以我们打听了半天,才终于在一位老奶奶的指引下,找到了被告甲的住处。
进院喊了半天没人回应,隔着窗户看见一个人在屋里蒙头大睡。虽然我们两个是女同志不太方便,但是为了案件顺利开展,还是敲开了人家的屋门。在屋里睡觉的是被告甲的爷爷,听清我们的来意,他拿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说这小子父母都管不了,别说我这当爷爷的了。你们找他父母去吧,他父母平时白天上班不在家,你们也找不到。这是明摆着不搭理这个茬儿。鉴于此,我们也不能留置送达,只能再去被告甲的父母家碰碰运气。
一看院外停着一辆车,我们觉得此行有了希望。果不其然,被告甲的父亲下了夜班正在家休息。听明我们的来意,甲父先是抱怨一番,说自己的孩子总是惹事,发狠再也不管他的事了。我看他情绪比较激动,就先和他聊起了家常。家里还有什么别的小孩啊,现在甲是否还在上学啊,家里经济状况如何啊。通过攀谈,我了解到,这家有一儿一女,老大甲是男孩,妹妹还在上小学,甲从前年开始辍学在家,除了涉及本案外,还因另外一起打架事件赔偿过受害人。
了解到这些情况,我为甲父仔细剖析了案件的本质。侵权行为发生时甲是未成年人,对于其造成的损害结果,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具有民事赔偿的义务;甲及父母均是本案被告,判决给付义务后拒不给付,均有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风险;一旦成为“老赖”,不仅甲将来就业会受影响,其妹妹也会因为父亲是“老赖”,在升学、工作、当兵等方面受限制。
听了这些,甲父心有触动,主动联系被告乙的家属一起商量赔偿事宜。乙的哥哥听闻法官上门调解很配合,直言要不是因为原告“狮子大开口”,他们也不至于拖着不赔偿,弟弟这就要去当兵了,可千万别因为这事受影响。找到这个突破口,工作就很好开展了。我们随即通过电话又联系到了另外两家,对方均同意一起到法院接受调解。
通过向几个被告了解案情,我得知纠纷发生后被告家属曾经表达过赔偿意向,并去医院探望原告。原告系家中独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尤其是外婆,看孙儿被欺负了心疼得不得了,直言没个十万八万这事没完。赔偿数额把几个被告吓退了,就再也没协商起来。了解这个情节后,我又找到了原告父亲,了解其调解意见。原告父亲的调解意见和实际损失有所偏差,我便用判决的计算方法明示其合法损失的金额。最终,原告父亲表示同意调解。
就这样,原告和众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一场持续了两年的纠纷就此画上句号。此事标的虽小,案情也不复杂,但是因涉及一群未成年人,处理结果必然影响多个家庭。一群年轻人的意气用事,给自己、给家庭带来诸多困扰,教训深刻。身为法官,我特别想劝劝青少年朋友,莫图一时意气,行事多思虑。
(作者单位:沧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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