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 邰思聪)记者8月3日从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期,三地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授权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并提出在冬奥会筹备、举办期间以及延后期限内,可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道路交通等方面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表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期间,处于我国北方地区冬春季节,又恰逢新春佳节,正是空气重污染天气频发的时候,保障赛会期间空气质量的难度较大。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在国际范围内还远没有结束,各国(地区)参赛人员入境、参加赛事活动,在疫情防控、公共安全、道路交通等方面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对赛会举办地的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更大挑战。此次三地协同行动,运用立法的方式,为向世界奉献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奥运盛会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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