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丽丽
8月2日,东光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查获一起无证酒驾违法行为。而巧合的是,这位驾驶人马某在两年半前因醉酒驾驶曾被东光交警依法处罚并拘留,没想到马某再一次酒驾被查处。
当日15时左右,在于桥乡陈家坊村附近执勤的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驾、醉驾例行检查。马某开着一辆黑色轿车向交警驶来。执勤交警示意马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马某停车打开车窗,执勤交警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酒味儿,随即要求马某下车接受酒驾呼气检测。果然,酒精检测仪显示数值为4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执勤交警要求驾驶人马某出示驾驶证,马某却支支吾吾,半晌才告诉交警:“我的驾驶证被吊销了。”
“驾驶证吊销期间不允许驾车上路,你不知道吗?更何况你还是酒后驾车上路?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你不顾自己的安危,同时对他人也造成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你这样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在执勤交警的一串“质问”下,马某低下了头,缓缓开口说:“我中午和朋友们喝了两瓶啤酒,就在这附近住,到陈家坊找人办点事儿,来回也就几分钟的路。”
“很多违法者就是和你一样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结果发生惨痛的交通事故,自己受伤不说,还给别人带去极大的痛苦,还有的甚至是车毁人亡。开车一杯酒,亲人两行泪。驾车上路,容不得半点儿侥幸!”执勤交警一顿教育,马某才意识到自己的无知造就自己的“无畏”,当场表示,要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踏实地考取驾驶证,再也不酒后开车了。随即,交警对马某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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