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董苒)“你们对工作太负责了,这笔钱对他们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8月6日,蔚县白草村乡大酒务头村村主任薛进江得知阳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此次前来的目的后,激动地握着干警的手连声道谢。阳原县法院执行干警在薛进江的见证下,将3万余元执行款如数送到86岁的申请人薛某手中。
20多年前,杨某和薛某达成民间借贷协议,薛某将3万元钱借给杨某。薛某多年催要,杨某拒不还款。2019年,薛某向蔚县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杨某退休前是蔚县法院工作人员,张家口中院指定阳原县法院管辖该案件。阳原法院依法判决杨某还款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75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在期限内履行,薛某申请执行。了解到申请人年迈,又无任何经济来源,执行干警加急加快处理该案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杨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杨某名下另有两个案件正在执行中,只能对其工资进行轮候冻结。
8月6日,执行干警实时监控到杨某账户余额有变动,及时将冻结的工资进行扣划、提现。由于申请人薛某已86岁高龄,妻子去世多年,他还要照顾全身瘫痪的儿子,出行极为不便。当天下午,阳原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田向前和副局长闫磊驱车两小时,将执行款送到了申请人薛某家中。由于只执行到30100元,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全数实现,田向前先行垫付175元,将完整的30275元执行款交到申请人手中。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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