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瑶 崔芳芳
酒后开车,不仅是对自己和家人不负责任,也同样置他人的安全于不顾,可总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等到发现警察时,就想“开溜”。近日,高速交警唐县大队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8月9日22时30分许,高速交警唐县大队民警在京昆高速唐县北高速站口执勤时,发现路口一辆即将驶入收费站的白色小型客车在看到交警后悄悄沿原路倒了回去,似乎是有意躲避检查。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进行检查。
男子下车后,一股酒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承认,朋友当天过生日,晚上在朋友家中喝了几瓶啤酒,因为着急赶回石家庄,觉得自己意识清醒,便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了。走到高速口发现有警察,情急之下就想掉头回去。
民警对驾驶人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一般情况下,普通人把酒精完全分解掉需要8至10个小时,对于酒精分解能力弱一点的人士,他们就需要10个小时以上,如果喝的是白酒,酒精在体内分解的时间将会更长。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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