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胜利
7月31日14时许,在沧州渤海路与泰山道路口,东西方向早已切换成绿灯,但是一辆白色电动汽车却仍停在导向车道内不动,经过这一路段的其他车辆只能纷纷绕行,严重妨碍了交通。有一过往车辆驾驶人觉得情况不对,下车查看发现该车驾驶人好像睡着了,猛力敲打车门和大声呼喊,车上的司机始终毫无反应,为安全起见,只好去附近的交通岗亭报了警。
值班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车内只有一名男子,正闭着眼睛靠在驾驶座位上,右脚踩在刹车踏板上,一动不动,确实像在睡觉。
交警便用力敲打车窗,但司机仍没任何反应,是不是突发疾病了?交警当机立断,与几名热心群众立即找来砖头砸破车窗,准备实施抢救,并同时呼叫了120。
破开车窗的瞬间,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交警又呼唤了几声,并拍了拍驾驶人,驾驶人全然没有清醒过来的迹象。
此时,救护车赶到,医护人员对其进行了简单检查,未发现异常。待医护人员将其抬下车时,司机终于清醒了过来。医生和民警简单询问了驾驶员身体状况,并问他是否需要就医,驾驶员当即表示拒绝。当民警警告他喝酒不能开车时,司机却说:“我又没开车!”“你没开车,这车是怎么停在这里的?而且车上就你一个人。”最后,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司机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
原来,当日中午,驾驶人郭某某在一家饭店与几名朋友酒足饭饱之后,准备开车去市区充电,行至泰山道与渤海路交口处正赶上红灯,便停车等待,然而就在此时,酒劲发作,郭某某头脑一昏便睡了过去,直至后来被破窗“抢救”。
郭某某被带回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队后,经呼吸式酒精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8毫克,已涉嫌醉酒驾驶。经调查询问,郭某某曾于2019年因酒后驾驶被河南交警予以处罚。
8月6日,沧州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某的血样标本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90毫克。因涉嫌醉酒驾驶,郭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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