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苏嘉 马妍妍)近日,武强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和一起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等7人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处理意见,阐述了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厂房,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经走访调查,陈某态度端正,生活上勤俭持家,工作上积极进取,曾自发组织工人修补乡间公路,安装交通减速带,捐赠抗洪防疫物资等,其所经营企业先后荣获多个荣誉称号,并按时纳税,带动了当地就业。
犯罪嫌疑人李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倒车时,因过失造成在其车后休息的兰某死亡,李某未察觉离开现场,后返回现场时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处理。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谅解。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犯罪嫌疑人陈某和李某生活工作表现,武强检察院拟对他们分别作出不起诉决定。
犯罪嫌疑人就案件事实进行了陈述,听证员就案件中存在的疑问向承办检察官进行详细询问,围绕案情纷纷发表意见建议,一致赞同检察机关对这两起案件的处理意见。
此次公开听证会,不仅践行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新时代检察担当理念,更进一步激发了检察干警司法为民的职责使命。截至目前,该院已对30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以看得见的方式体现司法公平、公正、公开,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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