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徐静晓)记者从唐山市司法局获悉,8月20日,唐山市政府办印发通知,公布了《唐山市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和《唐山市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此举标志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该市范围内正式实施。
据介绍,这两个《目录》涉及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公积金、民政、司法行政、教育等14个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同时,唐山市在省《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基础上,增加了三项告知承诺制事项。该市各有关部门在8月25日前,要在政府和部门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公开两个《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向群众宣传解读目录内容要求和新的办理方式、办理流程,避免出现服务“真空”和管理“空档”,影响群众(企业)办事。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8月27日后一律按照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后,公众去政府机关办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行政事项时,只需要签署一份表示符合相关条件的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交任何证明材料,政府机关就应当予以办理相关事项,为社会公众和企业大大减少办事环节、节约办事时间。
两个《目录》公布后,唐山市对保留证明事项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将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唐山市司法局将继续做好后续保障工作,通过集中检查、抽查暗访、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确保相关要求落实落地,让老百姓实实在在体验到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带来的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