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5日
第01版:一版

“我要做努力奔跑的追梦人”

□ 讲述: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曹莎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8月4日,我接到一个电话,听得出来,电话那头的小彬(化名)自信满满且对未来有无限憧憬,他兴致勃勃地对我说:“检察官姐姐,我上学期考过了英语四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在正准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相信有一天我能够以名企基金经理的身份在北京立足,到时候我要……”听着电话那头的小彬侃侃而谈,我又一次感受到了检察工作的神圣。

小彬是我之前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2020年7月8日,放暑假回家的小彬给高中同学王某过生日,喝酒后到某便利店买烟。王某买烟时与便利店老板何某发生口角后打了起来,在车里等待的小彬见状下车,不问青红皂白,就出于哥们义气对何某进行殴打。经鉴定,何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小彬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对何某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

公安机关以小彬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我承办此案后,对案件进行了深入了解。小彬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凭借自己的努力通过高考考上了河北某重点院校,目前上大三,学的是自己喜欢的经济学专业。这次犯罪纯粹是因为一时冲动,哥们儿义气。

当时传讯小彬时,他是和母亲一起过来的。第一眼看到他,用垂头丧气、无精打采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小彬如实讲述了自己打架的犯罪事实,他对我说:“检察官姐姐,我真的后悔了,确实不应该参与打架,当时一时冲动,没想到……”说着,他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小彬母亲说:“他现在在家茶饭不思,学校组织去福建实习他也放弃了。这件事对孩子的打击太大!孩子从小听话懂事、品学兼优,好好的一个孩子不能就这么毁了啊!”听完这些,我若有所思地想起十年前自己刚参加实习时的激动和兴奋,以及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我决定用法律的温度帮助小彬,让他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放下手边的工作,驱车600公里来到小彬就读的大学,见到了他的辅导员。我询问了小彬在学校的表现,得知他在学校成绩较好,多次获得奖学金,与同学关系融洽,无违法乱纪行为。同时,我与辅导员沟通了小彬的实习情况,辅导员表示愿意和实习单位联系,让他尽快过去实习。与辅导员的见面,更加坚定了我挽救小彬的信心。

经审查认定,小彬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为了让小彬尽快参加实习,我加班加点,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今年4月7日,也就是承办该案后的第十天,便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除了小彬不断表示感谢的话语,我从他的眼神中又看到了追逐梦想的希望和动力。

“检察官姐姐,您知道吗,我现在觉得梦想在前方,未来也在前方,我要做努力奔跑的追梦人!”我的思绪被小彬叫了回来。一如我当时毅然成为未检检察官的梦想那样,挽救涉罪的孩子,用法律的温度呵护他们健康成长,让他们回归校园、回归社会。在从事未检工作的路上,我也要做努力奔跑的追梦人,不断实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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