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苏嘉 马妍妍)8月17日,武强县人民检察院就两起危险驾驶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等6人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按照公开审查流程,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处理意见,阐述了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杨某、孙某均醉酒驾驶机动车,虽未发生交通事故,但给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带来安全隐患,也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综合考虑其二人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较低,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认罪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鉴于二人日常表现,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杨某、孙某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员就案件中存在的疑惑向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详细询问,围绕案情纷纷发表意见建议,一致赞同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两名犯罪嫌疑人表示将在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向周围人普法宣传,告诫大家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自醉驾入刑以来,极大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案率,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很多人仍然对醉驾认识不足,抱着侥幸心理试探法律底线,最终自食恶果。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将社会各界力量引入法律监督层面,以案释法,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罚当其罪和警示教育的统一,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力度和温度,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案件承办检察官总结发言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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