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5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一男子出售“双卡”获利后自首

承德双桥检方公开听证作出不批捕决定

图为公开听证会现场。 周英杰 摄

河北法制报讯 (李明杰 谭萌)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8月10日,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羁押必要性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侦查人员、辩护人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人员介绍了案情。2021年3月至4月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他人会使用其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在承德市双桥区办理两张手机卡、两张银行卡,并开通手机银行,后将银行卡、手机卡以及相关密码信息出售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从中获利2万余元。事后,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了案件事实和证据,阐述了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被羁押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侦查人员、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

听证人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和相关人员意见后,对案件进行评议,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虽然实施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但事后主动投案自首,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王某及其家属愿意退赃,社会危害性较小,一致赞同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听证会最后,承办检察官以案释法,结合此案向现场人员详细介绍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常见的几种表现形式、特征、定罪量刑标准和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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